发布栏目:产后护理 阅读次数: 更新时间:2011-8-4 14:12:58 【字体:小 大】 |
剖宫产手术近年呈增加趋势,其原因是多方面的,需要值得探讨的问题亦在增加。别的且不说,单就剖宫产后什么时候进食为宜,在这个问题上就有新的认识。
通常认为妇产科腹部手术必须在术后第2天方能进食,且前提是在肠管通气,肛门排气之后。剖宫产术亦是一种腹腔手术之一,但接受剖宫产的对象,绝大多数是消化系统功能正常,腹腔无病变的产妇,加之随着手术与麻醉技术的不断改进,手术时间越来越短,腹腔暴露时间随之缩短;且在手术中一般仅接触胀大的子宫,很少直接刺激肠管。正是鉴于这几个因素,故而剖宫产术后不必完全遵循一般腹部手术后的进食要求,可以将进食时间提前到手术后6~8小时,其目的是避免产妇在麻醉期内,正常生理反射恢复之前,发生呕吐或吸入性肺炎等。通常于6小时麻醉作用消失,产妇消化系统生理功能也已恢复,肠管运动正常,此时进食不会引起肠胀气。
为何要鼓励剖宫产术后尽早进食呢?一是因为进食本身的咀嚼运动可反射性引起肠胃蠕动,同时食物可直接刺激胃肠道,促进胃肠的运动功能增强,有利于及时补充营养,不仅可促进产妇体力和精力能较快恢复,还可促进乳汁分泌,满足母乳喂养的需要。
临床验证,剖宫术后早进食利大于弊,无论术后胃肠蠕动的恢复还是乳汁的分泌都早于对照组,并且安全和顺利。所以,国内有关专家建议剖宫产术后宜早进食,对象为营养状况良好、无胃肠道并发症、手术顺利、无手术并发症的产妇。术后6小时做些床上运动,此期间少量流质软食,如藕粉、鸡汤等,待肛门排气后改为半流质饮食,如稀饭、莲子羹、八宝粥、面条、菜糊等,循序渐进,2~3天后给予普通饮食。 |